时间:2022-09-07 18:56:29 | 浏览:2237
7月上旬,汕尾供电局东涌供电所抄表工在对城区捷胜镇军船头一户拖欠电费用户依法实施停电措施时,被该用户打伤。8月24日,打人者黄某已被当地派出所行政拘留。
7月1日,该抄表工像往常一样到村里进行电费催收工作,当来到黄某家时,他提醒黄某缴费,不然将对他进行停电处理。该用户不听劝解,拒交电费。几天后,抄表工只能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停电处理。然而黄某并没有因此交清电费,而是私自接邻居家用电。抄表工发现后,前去私自转供电的用户家要求其停止转供行为,在监督邻居家切断转供电源时,黄某突然从家里冲出,对抄表工拳打脚踢,致使他身上多处受伤,满脸是血。
事发后,东涌供电所工作人员将受伤的抄表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报警。
8月24日,当地派出所在取得初步证据后,对该恶意伤人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对打人者黄某进行控制,并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九章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的,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黄浩洋)